问题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别如下: 1、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合同是否成立是事实问题,根据合同规则作出成立和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是判断法律价值的问题,根据合同生效规则的判断是价值评价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 2、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和承诺人的权利义务尚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意思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受国家强制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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