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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路自然区划规定
释义
    律师分析: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而这些自然条件与公路建设密切相关。为反映不同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的特点,交通部制定了《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将具有相同自然条件的地区归类。全国的公路自然区划分为三个层次:
    (1)一级区划
    全国分为7个一级区,它们是:I—北部多年冻土区;—东部湿润季冻区;—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IV—东南湿热区;V—西南潮暖区;—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
    (2)二级区划
    二级区划以潮湿系数为主要分区依据,按公路工程的相似性及地表气候的差异,在7个一级区划内进步分为33个二级区和19个副区。潮湿系数K为年降水量(mm)与同年蒸发量(mm)之比,按区内的K值大小分为6个等级。
    (3)三级区划
    三级区划是二级区划的进一步划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地貌、水文和土质等具体情况,在二级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分。
    【法律依据】: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第1.0.3条 区划的分级 为使自然区划便于在实践中应用,结合我国地理、气候特点,将全国的公路自然区划分为三个等级。级区划首先将全国划分为多年冻土、季节冻土和全年不冻三大地带,再根据水热平衡和地理位置,划分为冻土、湿润、干湿过渡、湿热、潮暖、干旱和高寒七个大区。二级区划是在一级区划的基础上以潮湿系数为主进一步划分。三级区划是在二级区划内划分更低一级的区域或类型单元。本标准仅规定一、二级区划,其具体划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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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