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面赠与他人,离婚时赠与孩子需双方协商,有平等处理权。小额财产可以自行处置,大额需协商。未经同意赠与行为无效,可要求将财产要回。 法律分析 1、夫妻中的一方没有权利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未经配偶同意,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2、夫妻离婚时可以将财产赠与孩子。但是,在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或者对赠与不知情,则赠与行为无效。如果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孩子,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此,夫妻一方可以因日常生活或人情往来将小额财产赠与他人。但如果处置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应与配偶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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