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受赠的财产为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只赠与一方,此时为个人财产。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均为共同财产,但个人财产投资所得和补贴、养老金等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合同约定只赠与夫妻一方,该财产属于夫妻中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到的以下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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