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队军官退役后的安置措施 |
释义 | 军官退出现役后,国家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对于复员安置的军官,根据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并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军人转业费在离婚时的归属性质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分段考虑,根据婚前或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的归属情况,决定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如果是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三条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军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5种情形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令规定军人转业费用的归属性质,故应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三条明确了军官退出现役的安置方式,包括转业、复员、退休等。对于复员安置的军官,根据相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并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至于军人转业费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