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
释义 | 无效合同一般不能协商解除。无效合同指的是因缺少必要条件而失去效力的合同,如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不真实、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应当宣告无效。 法律分析 无效合同一般不可以协商解除。无效合同指因缺乏必要的有效要素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包括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这样的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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