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听证会当事人如何陈述 |
释义 | 在检察院的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陈述: 1、简明扼要地介绍情况:首先简要介绍涉及的事实和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让听证员对情况有个大致了解。 2、重点突出:在陈述时,应突出与听证会主题相关的重要事实,避免涉及不必要的信息,使听证员能够快速理解问题的核心。 3、提供证据: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在陈述时提供,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要注意,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4、保持冷静和客观:在陈述时,要保持冷静和客观,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攻击性的言辞。这样才能让听证员更加信任和接受你的陈述。 5、回答听证员的提问:听证员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要认真回答这些问题,不要有隐瞒或歪曲事实的情况。 6、结尾总结:在陈述的结尾,可以对听证员表示感谢,并重申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总的来说,当事人在检察院听证会上的陈述应该真实、客观、有逻辑,并且要注意表达的方式和态度。如果有律师陪同,可以与律师商讨后再进行陈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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