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对于因案外人原因未能及时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因为案件处理、医疗鉴定等原因导致国家赔偿请求期限内无法提请的,可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原因和事实。如果上述原因消除后,超过期限一个月以上仍未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不予受理。 如果因为身体伤残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怎么办?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因身体伤残等特殊原因不能自行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组织代为提出,并说明原因和事实。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于因公职人员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补偿,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时需要注意相应的时效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期限而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国家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为两年。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因案外人原因未能及时提请国家赔偿请求的,可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