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离婚后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如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是什么规定的呢?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满足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一方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三、法院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什么呢 法院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居,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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