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1.未办理结婚登记;2.未共同生活;3.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支付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领证后支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处理或由法院判决。如果男方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将做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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