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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负债连累老婆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释义
    欠账被起诉是否会连累配偶要分具体的情况。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个人的债务被起诉的,是不会连累配偶的。
    2、但执行债务人个人财产时,可能会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也应当共同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会累及孩子吗
    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不会累及到孩子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与孩子无关,孩子无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有钱去却不还的,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会连累到孩子。所以一般情况是不会连累到孩子的。
    二、欠高利贷被追债是否会连累家人
    欠高利贷被追债的,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不会连累家人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对于债务欠债人的配偶也负有偿还责任,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
    但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此时即使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了其遗产的继承人也对债务负有偿还责任,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三、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按揭房
    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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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