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保政策范围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从78%提高到80%,退休人员从80%提高到8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从83%提高到85%,退休人员从88%提高到9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从88%提高到90%;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从88%提高到93%,退休人员从93%提高到9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从4万元提高到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从1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