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如下: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向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文物的,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行为是否被批准。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属于法律行为。未经批准的,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七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