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的处罚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犯罪对象为危险废物,包含了本罪对象的内容。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后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