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作业的生活事例列举 |
释义 | 1、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时,有的工人便认为此时的设备已经无电,因而放弃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这样做是十分危险的,如果突然恢复送电,或者设备因短路而部分停电,与设备接触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2、在给厂区浴池蒸汽管道加装堵饭时,一名工人关闭了汽门,却不挂警示牌。另一名工人接到厂里电话要求送汽,以为浴池里面无人就打开汽门。一股热气冲出,把那名正在作业的工人的脚烫伤。 3、某起重班在组塔施工中,吊重为5.9t,超重吊载7.2t重物。当吊物接近就位时,左侧横担刮在曲臂上端主材和背铁上。横担一颤,随即下落,将抱杆上拉线和磨绳冲断。 一、安全生产十条红线 1.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允许占用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2.任何人不允许携带烟火、火种进入生产区、酒后上岗及无证操作。 3.高速运转部位正前方、吊物下严禁人员通行、跨越和逗留。 4.运转中的设备,严禁处理任何问题。 5.吊装口处安全门,在不进行作业时要关闭严实。吊装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严禁高空抛物和传递物品。 6.维修设备必须开工作票、断电、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必须开高空工作票,正确使用安全带,4米以上的作业必须用双背带安全带。 8.容器作业,必须开容器作业票,进行强力通风,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二人以上在池口监护(安全绳半拉紧状态)。 9.电器、配电箱(柜)周围或下方,蒸汽管道和电缆下方、公司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允许有易燃物、易爆和危险化学品。 10.明火作业、电焊作业、拆卸安装法兰盲板作业,必须开工作票,清理现场,预备水源或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企管部申请,由企管部开具动火作业证,企管部派人检查、监督、监护安全措施。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密集的地方施焊必须加绝缘垫、穿绝缘鞋,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允许作业。 二、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指检修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布置好工作后,对全班人员不断进行安全监护,以防止工作人员误走(登)到带电设备上发生触电事故,误受到危险的高空,发生摔伤事故,以及错误施工造成的事故。同时工作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指定临时监护人。在工作地点分散,有若干个工作小组同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工作小组监护人。监护人在工作中必须履行其职责,所有这种制度叫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纠正一切不安全的动作和错误做法,特别是在靠近有电部位及工作转移时更为重要。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电气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①、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②、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如工作需要(如测量、试验等)且现场允许时,可准许有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在事前应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③、带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监护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④、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全部停电时;在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总人数不超过三人时;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时。 ⑤、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⑥、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点时,应指定代替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返回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⑦、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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