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公民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公民代理。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老人立遗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分配给法定的继承人以及其他继承人,手写的遗嘱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证,但需要有见证人签字方可生效。手写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如果产生财产纠纷,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手写遗嘱。 一、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是否要效,要视情况而定。具备以下条件的遗嘱有效: 1、立遗嘱时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智力和精神状况正常; 2、所立遗嘱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 3、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要看具体情况。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二、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私自立下的遗嘱,符合条件的就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也是立遗嘱的重要形式,其成立必须是老人个人意愿,处分的财产应当是个人的,而且遗嘱内容完整,后面由老人签字日期。老人去世遗嘱才开始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