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包方拖欠分包公司工程款,分包公司被迫起诉 |
释义 | 分包公司不支付款项可起诉总包方,甚至涉及发包方。解决方式:1、及时交涉要求返还款项;2、及时收集证据;3、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4、起诉时提交相关材料,服从法院安排。 法律分析 分包公司不给钱可以起诉总包方。如果欠款属于工程款,则可以将分包方、总包方及发包方一并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分包公司不给钱的解决方式: 1、交涉、要回要及时。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 2、收集证据要及时。能够保全证据; 3、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 4、当事人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拓展延伸 分包公司诉讼揭示总包方工程款拖欠问题 分包公司诉讼揭示总包方工程款拖欠问题。这起诉讼案件揭示了总包方对分包公司的工程款存在拖欠行为。分包公司不得不采取法律诉讼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该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凸显了建筑行业中的支付纠纷问题。分包公司的诉讼行动不仅是为了追回拖欠的工程款,更是为了维护合同的公平性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这一事件提醒各方在合作中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支付及时、公正,以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合作关系的稳定发展。 结语 通过以上措施,分包公司可以解决不给钱的问题,并在需要时起诉总包方。该案件揭示了总包方对分包公司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分包公司的诉讼行动不仅是为了追回工程款,更是为了维护合同公平性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这一事件提醒各方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支付及时、公正,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合作关系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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