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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释义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及复印件,按规定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持个人证件、申请表及相应材料到交公积金的地方办理;3、工作人员对提供的材料审核并通过后,就可以为申请人办理提取审核,并会打印回执单交给本人确认。确认后就会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
    第十五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信息、材料,并对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管理中心进行书面承诺,授权同意管理中心对职工提取申请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管理中心应对职工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 单位或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1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经职工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受遗赠人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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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6: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