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 |
释义 | 合法的收养手续办理方式是: 1、首先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 2、收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者一方死亡。 2、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 3、再婚的对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 4、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无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都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 5、八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 6、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应当与收养人就收养子女达成协议。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二、哪里有新生儿领养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都可以做为送养人,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三、解除收养关系后共有物怎么分割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年满八周岁的收养子女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因诉讼终止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终止收养关系。法院决定终止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终止收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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