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预告登记能否延期?
释义
    房屋预告登记不可延期,预告登记失效的条件是债权消灭或者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商品房产权登记需要提交购房人身份证件、不动产销售办证联、购房合同、适用房相关证明、预告登记证明、购房证明书等材料。涉及抵押预告登记还需提供相应的申请报告。
    法律分析
    一、房屋预告登记是否可以延期
    1、房屋预告登记是不能延期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商品房产权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要持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
    3、不动产销售办证联;
    4、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已上网的,应提供网上签约的合同);
    5、属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区房管局入住鉴证和房改办经济适用房审批表;
    6、属个人购买限价房,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提交经市房管局批准的《限价房申请审批表》和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申请表(已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
    8、购房证明书(新版申请表已体现证明书内容的,不再提交此证件);
    9、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规定,房屋预告登记是不可延期的。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者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至于商品房产权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人的身份证件、不动产销售办证联、购房合同、适用房相关文件等。如果涉及抵押预告登记,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报告。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2 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