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离婚时财产应该怎样分 农村离婚时财产应该按照财产性质进行分割:农村房屋的分配,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建造好的,那是属于父母的财产,夫妻无权分割;如果是结婚前一方出资建造好的,那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建造,另一方也有部分出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自己出资的部分;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竞价。双方对房屋使用权进行竞价,价高者得,并由获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金钱;第二种,一人分一半面积,共同居住。总之,农村自建房,不能上市流转,但可以比照商品房的方式分割(出售他人方式除外)。 二、离婚分割财产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三、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管理,所获得收益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其他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的,在离婚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