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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屋产权如何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房产证有夫妻名字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1、房产证有夫妻名字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分割。2、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进行分割。3、法院受理后,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何分割双方离婚房屋的名称,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时分割房屋的办法:1、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产权由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产权归登记一方名下,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的增值,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增值的办法: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所有的增值部分,一般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如何处理房屋增值,法律如何规定
    处理离婚的房屋增值的办法:如果在婚姻存息期间产生的增值,离婚的房屋增值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房屋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该房产是否应该被分割,也就是确定该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只要是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夫妻两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1、夫妻双方约定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3、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确定了房屋属于应该分割的财产后,分割房屋的重点就在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房屋价值的评估。1、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价值的评估先由双方协议确定;2、无法达成协议的,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经双方同意,可以竞价取得;3、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对房价做出评估,取得所有权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款;4、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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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