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用地是否可以进行转让或出售 |
释义 |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转让,但使用权可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符合规划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而转移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分析 1、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出售的,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且也只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拓展延伸 集体用地转让与出售的法律限制与程序 集体用地的转让与出售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与程序约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用地的转让或出售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和程序。首先,需要明确集体所有权形式,确保集体决策机制的合法性。其次,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批准,获取相应的转让或出售许可证。同时,需要进行土地估价、公示和竞价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交易过程。此外,还需履行相关的手续和合同签订,保障各方的权益。总之,集体用地的转让与出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可转让,但使用权可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符合规划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转移除外。集体用地的转让与出售受到法律限制与程序约束。需确保集体决策合法,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同时,进行估价、公示、竞价等程序,保障公平交易。需履行手续与签订合同,确保各方权益。合法、公正的程序保障集体用地转让与出售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v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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