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抵押 |
释义 |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一、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担保和留置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含义不同: 1、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1、先抵后留,即抵押物被留置。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也无论留置权人是否知道留置物已存在抵押权的事实,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2、先留后抵,即留置物被抵押。依抵押权设定人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动产所有人在留置权发生后 又以留置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 先发生的留置权优先于后发生的抵押权,不论后设定的抵押权登记与否。另一种是留置权人以其占有的留置物向善意第三人设定的抵押权,后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三、儿子户口迁出去能不能继承宅基地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 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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