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反请求依据 |
释义 | 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一、劳动仲裁时忘了加班工资仲裁怎么处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增加仲裁请求应该在举证期内。或者另外起诉,开庭时劳动者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除非举证期到庭审调查之前,否则应该另案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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