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诚信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5、禁止滥用权利和公共秩序的原则。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道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