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羁押期内可离婚,需通过起诉解除婚姻。被羁押方欲离婚,需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调解离婚案件,如调解无效且感情已破裂,则准予离婚。(78字) 法律分析 羁押期内可以离婚。但是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想与被羁押的配偶离婚的,应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羁押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羁押期内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然而,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在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法院可能会考虑羁押期间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双方的意愿、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羁押期内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如果您处于羁押期且想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羁押期内,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应前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接受法院的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羁押期内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