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孩子属于犯罪么 |
释义 | 遗弃儿童的,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 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一、不给生活费算不算遗弃 不给生活费不算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必须是抚养义务人不尽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情况才算是遗弃罪,如果抚养人只是没有给生活费,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的不算构成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遗弃罪立案标准: 1、主体方面,行为人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人; 2、客体方面,侵犯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3、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故意犯罪的; 4、客观方面,行为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履行其扶养义务。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对此,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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