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债子女有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 |
释义 | 应当分情况讨论,对于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无经济来源,父母是其当然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偿还;而对于成年子女,若父母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仍应当偿还;若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者非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则无需偿还。若子女去世,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概括继承子女的债务,仅在继承范围内偿还。 一、离婚后子女损害他人费用由谁来承担 离婚后子女损害别人,费用由父母承担。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别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监护人应赔偿不足部分。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之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监护的权利与义务; 4、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六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已满十八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损害他人的费用,父母可以不承担。 二、父债子偿说法律上合法么 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 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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