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登记一方的,离婚后如何办 |
释义 | 夫妻买房,若只登记一方名字,另一方可证明共同出资,则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行协商分配,否则由法院判决。若无法证明共同出资,房屋为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名字的,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处理。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共同出资,则该房产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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