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承租权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
释义 | 离婚时公租房承租权的分配原则:一方婚前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仍归其所有;双方婚前各自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承租权归双方享有;一方或双方婚后取得房屋承租权,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公租房承租权的分配如下:(一)一方在婚前取得了公房承租权,离婚对承租权仍归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二)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了公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三)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取得房屋承租权,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公租房分配政策及法律规定 离婚后的公租房分配政策及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后对于共同承租的公租房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公租房的分配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都有合法的居住需求,公租房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分配,例如通过重新评估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居住需求等。另外,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也可能存在一方继续享有公租房承租权,而另一方需要寻找其他住房的情况。总之,离婚后的公租房分配会受到政策和法律的约束,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离婚后的公租房分配涉及夫妻对共同承租的公租房的处理。根据政策和法规,分配可能因情况和程序而异。离婚后,如双方都有居住需求,公租房可能会重新分配,考虑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居住需求等。地区政策可能导致一方继续享有承租权,另一方需寻找其他住房。总之,离婚后的公租房分配受政策和法律约束,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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