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但是,药品费用的报销应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参照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同时,《工伤保险操作规定》第三百七十八条也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期限内药品费用支付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申请报销。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医疗费用中药品的报销时间限制为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或医疗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 2. 《工伤保险操作规定》第三百七十八条:“被保险人在期限内药品费用支付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申请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