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和代书遗嘱的效力比较 |
释义 | 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的效力比较,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的遗嘱。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法律分析 一、最后一份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两者的效力如何 1、最后一份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中,一般来说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高,如同时有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拓展延伸 遗嘱公证与代书遗嘱:权威认证与法律效力的对比 遗嘱公证与代书遗嘱是两种常见的遗嘱形式,它们在权威认证和法律效力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遗嘱公证是由公证机关对遗嘱进行认证,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力,能够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代书遗嘱则是由代书人代为起草和签署的,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认证,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执行过程中,遗嘱公证更容易被法院承认和执行,而代书遗嘱可能需要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因此,选择遗嘱形式时,考虑到权威认证和法律效力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顺利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最后一份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取决于其内容和时间顺序。一般来说,公证遗嘱的效力较高,当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有权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以确保遗愿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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