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代理权所订立的合同不一定无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订立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授权的、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有效。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一定是无效合同吗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无效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指代理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暂时无效,但是是否最终无效尚不确定。如本人追认,则溯及地确定有效;如本人拒绝追认,则确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合同一定是无效合同吗 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如果事后获得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无权代理行为可以认定有效。如果事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无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有效吗 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有效,但前提是被代理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终止进行了追认,或者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有效吗 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有效,但前提是被代理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终止进行了追认,或者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该内容由 刘抗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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