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诉,在规定的期间内提交答辩状。1、被告可以在受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其副本。答辩状可以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是否正确提出异议;2、符合反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反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准备参加庭审。若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庭审,人民法院经过传唤后也不参加的,可以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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