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一、车祸双方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二、机动车致人损害是无过错责任吗 机动车致人损害的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因,无过错的一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是每人一张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式三份的,事故双方一人一份,交警留存一份,如果事故方超过三方了,交警还要给其他人也发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书的,也就是事故中有几方,就发几份交通事故责任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处理死亡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鼓励应用先进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第七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设备。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