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迁移户口要不要本人亲自办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迁移理由的不同,迁移人年龄的不同,有的可以委托代办,有的法定代办,有的必须亲自办理。 1、户口具有身份性质,结婚迁移户口,必须亲自办理,不能代办。理由:因为结婚可以迁移户口,可以不迁移户口,户口的迁移与迁移人以外的人有关系,如果 一方不愿意 迁移户口,另一方把其户口迁移走了,谁 负法律责任 ? 2、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可以委托代办,本人可以不回去亲自办理。理由:户口虽然具有身份关系,但是与迁移人以外的人不会发生关系,所以可以代表。 3、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可以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办。理由:虽然户口具有身份性质,而正是基于身份关系才发生户口迁移,所以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办。 4、未成年人户口迁移必须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必须父母双方同意才可以迁移。 5、买房户口迁移,可以亲自办理,也可委托办理。理由与工作调动差不多,那是工作调动,这是居住变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