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
释义 | 一、律师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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