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什么条件
释义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6: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