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1、交强险保险期限届满后,没有续保的,属于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不予理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二、机动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况有哪些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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