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达成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设立条件。 一、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1)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3)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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