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判决书多久生效且执行 |
释义 | 一、缓刑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释放缓刑人员,并且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嫌疑人到指定社区进行社区矫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六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二、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中就指出: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不适用缓刑。 三、诈骗缓刑判决书多长时间生效 1、诈骗罪缓刑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超过10日上诉期就生效。如果二审判决,作出判决后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四、缓刑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释放缓刑人员,并且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嫌疑人到指定社区进行社区矫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六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五、刑事判决书的下来多久执行,可以执行缓刑吗? 1、判决申请执行的实际上是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有关系,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实际上仅仅规定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对于对方逃避执行的行为,你可以申请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民诉法 第一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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