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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有什么
释义
    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3)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4)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5)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6)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1)应当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2)应当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3)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4)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5)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仲裁员告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后,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时,当事人应当理性并明确地回答自身是否愿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均表示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仲裁员首先会要求双方明确调解的方案,再从中找出差距与症结所在,然后采取双方在场或各方单独洽谈的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将当庭送达《仲裁调解书》,该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将当庭裁决或择日裁决。综上所述,不管是这个劳动仲裁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在开庭时也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上述也有详细说到这个劳动仲裁在开庭时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有哪些,当事人一定要表明清楚自己仲裁主张权利具体是什么内容。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劳动仲裁维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4)申请日期。2、应在申诉期限提出。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变更劳动合同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变更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劳动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3、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者辞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者辞职应该注意的有:1、注意辞职的时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签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开庭流程有哪些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开庭。(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4、庭审辩论阶段。5、评议与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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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