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车辆必须进行交通保险,并在保险时填写车辆的所有人信息。如果车辆有多位注册所有人,应该向交通保险公司提供每位所有人的信息,以确保交通保险的有效性。此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涉事车辆所有人的权利和责任应根据其注册登记簿上的信息确定。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条 所有车辆应当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规定变更机动车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变更的。(二)机动车的注册登记簿上的主体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 3.《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六十条(一)机动车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所有人、使用性质、号牌种类等情况,核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保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标明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经常检查机动车登记簿等车辆证书,及时核对各项登记事项、印章、票据和机动车号牌等情况,及时向登记机关报告登记事项的变化和遗失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