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人去职后能够解决公积金提取,而且是能够全部提取,包括个人和公司交纳的部分。但工人去职后的公积金提取,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户籍不在缴存地城市的工人,去职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去职证明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公积金全部提取; 2、户籍在缴存地城市的工人,如果去职后两年无再次就业的,能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公积金全部提取。在两年内再次就业的,能够解决个人账户的转移、合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