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缓刑 属于刑事处罚。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及 拘役 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 宣告缓刑时通常都会明确 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实际上它只是个法律规定的期间,是不可变的法定期间。我国《 刑法 》明确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 刑罚 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缓刑不能离开原判刑罚独立存在,因此缓刑结束时间即为考验期结束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