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是全责 |
释义 |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而交通事故弃车逃逸,通常已经属于刑事犯罪,所以也属于全责。 一、交通肇事罪同等责任还存在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要负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在客观方面上,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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