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 5.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 6.工伤认定申请表等。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要单位盖章吗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公司盖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补缴死亡赔偿金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表里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表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经办机构索取。 2、《责任认定书》。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由交通局肇事科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受伤害后用人单位支付救治费用的证明、双方就伤害赔偿达成的私了协议(工伤私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劳动者应注意一定要在达成私了协议后的60日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60日即会丧失胜诉权)等。 4、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伤报告。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就是死亡证明) 6、如果有送医院救治,还要提供医院救治时开具的相关发票和单据。 三、工伤怎么申请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1、律师事务所函;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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