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只需要有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就可以了,因为上面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但是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方便法官送达法律文书。 一、离婚上诉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提出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由于是上诉,所以在一审中已提交相应的证据,所以,在上诉时,只需要准备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由原审法院将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失踪或死亡。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失踪或者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根据一方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如果确认对方下落不明,将公告送达。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天,涉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缺席开庭判决。 三、离婚一年了还能起诉吗 离婚一年了还能起诉,可以以下两个理由起诉: 1、在离婚一年之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 2、对方不履行分割财产义务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执行; 3、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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