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身份证可以在外地办吗 |
释义 | 补身份证可以在外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身份证丢失的,可以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 2、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三十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二十、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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